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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实施方案

发布者:发布日期:2020-06-03 来源: 返回

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实施方案

北航中法院字[2020] 1

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密切学院与师生之间的联系,拓展师生反映问题的渠道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工作,及时有效地解决师生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中法工程师学院现启动“院长接待日”制度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接待时间

“院长接待日”原则上安排在学期每周三下午14:00-18:00,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,学院将提前发布通知。

二、接待地点

二号楼320房间。(疫情期间,改为电话咨询,学院将另行公布接待电话。)

三、接待对象

学院全体教师和学生

四、接待来访范围

1.有关学院改革、发展方面的意见、建议。

2.对加强和改善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、建议,对教师队伍在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。

3.对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、建议,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学院及学校工作的热点问题。

4.对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。

5.个人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需要学院给予帮助的事项。

五、组织协调

“院长接待日”由院领导轮流接待。每次由1名院领导负责接待,1名秘书配合做好接待工作并做好该次接待的记录及电子存档。

六、接待要求

1.接访者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,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,能答复的当面予以答复;不能当即答复的,做好记录,说明情况,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;需要学院党委会研究后解决的,待研究后予以答复。

2.为提高接待效率,原则上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不超过30分钟。

3.接访者应注意保护实名反映问题的师生隐私,不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。

 

附件12020年上半年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实施计划表

附件2: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情况登记表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法工程师学院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526

 附件1:2020年上半年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实施计划表.xlsx

 附件2:中法工程师学院“院长接待日”情况登记表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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